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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偷税漏税幾千萬判幾年?

一、我國偷税漏税幾千萬判幾年?

我國偷税漏税幾千萬判幾年?

逃税數額在千萬以上,屬於數額巨大,最高可判處七年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有第一款行為,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二、偷税漏税罪的相關規定

納税人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税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偷税數額佔應納税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並且偷税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税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税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偷税數額佔應納税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並且偷税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税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佔應繳税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並且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犯有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逃税漏税是屬於刑事案件,情節嚴重的情況下,會判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並且當事人要補繳全部的税額,並且國家會做出罰款處理。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偷税漏税是可恥的,尤其是公眾任務和事業單位人員,都是罪加一等,給社會帶來了很不好的風氣。所以我們應當在平時的生活中注意相關的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