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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漏税會計沒有參與需要判罰嗎?

一、偷税漏税會計沒有參與需要判罰嗎?

偷税漏税會計沒有參與需要判罰嗎?

不需要判罪。

企事業單位偷税構成犯罪的,對納税單位判處所偷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並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納税人的漏税行為如果被税務部門發現,對納税人除限期追補漏繳税款外,還可處以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5倍以下的罰款。偷税、騙税、抗税、欠税等故意行為不但要如數繳納税款和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還要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我國的《税收徵收管理法》沒有單列漏税條款的法律責任,不過,應要求納税人限期補繳税款。

二、 法律依據

《税收徵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條 納税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税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的,是偷税。對納税人偷税的,由税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

犯偷税罪,偷税數額佔應繳税額10%以上不滿30%且偷税數額在10000元以上不滿10萬元,或因偷税被税務機關給予過兩次行政處罰又偷税的,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偷税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偷税數額佔應繳税額30%以上且超過10萬元的,處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税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偷税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自然人犯偷税罪處罰。

需要明確的是,偷税漏税行為在我國是嚴格禁止的,公民有依法舉報偷税漏税的行為,如果會計發現公司存在偷税漏税行為的,應當立即向税務機關舉報,並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相關的證據和配合調查取證,具體情況應當根據偷税漏税的犯罪事實來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