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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偷税漏税怎麼舉報?

一、老闆偷税漏税怎麼舉報?

老闆偷税漏税怎麼舉報?

1、應當向所在地税務機關的舉報中心舉報。由於國税地税管轄範圍不一致,您要注意弄清楚舉報內容涉及的税款屬於哪個税務機關管轄。舉報中心舉報的範圍是:偷税、逃避追繳欠税、騙税和虛開、偽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發票,以及其他税務違法行為

2、舉報可以採用書信、口頭、電話或者舉報人認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3、實名舉報和匿名舉報可,但實名舉報才有獎勵。舉報人不願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或者不願公開舉報行為的,應當予以尊重和保密。鼓勵舉報人儘可能提供被舉報人的姓名、單位、住址和税務違法事實證據。

涉税舉報要提供的證據,應當越詳細越好,包括賬冊憑證合同協議發票收據等等等等,原件複印件均可。

二、逃税罪判多久

行為人為逃避繳納税款在客觀上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税申報等手段。

所謂偽造帳證,是指仿照真帳簿、真憑證的式樣、內容,製造虛假的帳簿、憑證,並懷着欺詐的偷税故意把它當着真的來使用(即以假充真,無中生有)的行為。所謂變造帳證,是指用剪貼、挖補、拼湊等方法,改變帳簿、憑證上所記載的項目、數量、日期等內容,使本來正確的帳簿、憑證改變成錯誤的行為。

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 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 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 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綜上所述,如果税務機關多次通知申報而當事人拒絕申報的行為也會構成偷税漏税的行為,如果發現這些偷漏税行為的,可以在收集到了相關的證據材料之後,再向當地的税務機關進行舉報或者投訴。

標籤:舉報 偷税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