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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案件訴訟費多少錢?

一、税收案件訴訟費多少錢?

税收案件訴訟費多少錢?

按照我國的《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按照訴訟請求的金額決定。

第一種、超過一萬元的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1:1累計繳納,按照2%繳納。

第二種、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需要按照5%交納訴訟費。

第三種、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每件交納50元,按照2.5%交納。

税務行政訴訟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繳納的為進行行政訴訟所必需的費用,主要指案件受理費。訴訟費用由原告或上訴人預交,由敗訴方承擔。法院判決部分維持和部分撤銷税務機關具體行政行為,訴訟費用由原告、被告雙方按責任大小分擔;在訴訟過程中,被告改變其具體行政行為,原告申請撤訴,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用被告負擔,減半收取,其他訴訟費用按實際支出收取;如果原告不撤訴或者法院不准許撤訴的,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原告或上訴人在法定期限內不預交訴訟費用,又不提出緩交申請的,按自動撤訴處理。

二、税收的特徵是什麼?

税收與其他分配方式相比,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的特徵,習慣上稱為税收的“三性”。

1、強制性

税收的強制性是指税收是國家以社會管理者的身份,憑藉政權力量,依據政治權力,通過頒佈法律或政令來進行強制徵收。負有納税義務的社會集團和社會成員,都必須遵守國家強制性的税收法令,在國家税法規定的限度內,納税人必須依法納税,否則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這是税收具有法律地位的體現。強制性特徵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税收分配關係的建立具有強制性,即税收徵收完全是憑藉國家擁有的政治權力;另一方面是税收的徵收過程具有強制性,即如果出現了税務違法行為,國家可以依法進行處罰。

2、無償性

税收的無償性是指通過徵税,社會集團和社會成員的一部分收入轉歸國家所有,國家不向納税人支付任何報酬或代價。税收這種無償性是與國家憑藉政治權力進行收入分配的本質相聯繫的。無償性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指政府獲得税收收入後無需向納税人直接支付任何報酬;另一方面是指政府徵得的税收收入不再直接返還給納税人。税收無償性是税收的本質體現,它反映的是一種社會產品所有權、支配權的單方面轉移關係,而不是等價交換關係。税收的無償性是區分税收收入和其他財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徵。

3、固定性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税收是按照國家法令規定的標準徵收的,即納税人、課税對象、税目、税率、計價辦法和期限等,都是税收法令預先規定了的,有一個比較穩定的試用期間,是一種固定的連續收入。對於税收預先規定的標準,徵税和納税。

税收案件的訴訟費用是按照訴訟請求的標的確定的,税收具有三個特性,分別是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税收是國家以社會管理人的身份,憑藉政權力量,通過頒佈法律的方式,強制收取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