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税務糾紛 > 税務訴訟

逃税的處罰金可以分期嗎

一、逃税的處罰金可以分期嗎

逃税的處罰金可以分期嗎

如果犯罪分子被處罰金後,無法一次性給付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分期繳納罰金。在我國相關的社會治理和相關的國家基礎建設都離不開相關的税務的徵收,一旦相關的個人或單位對這類罰金進行相關的偷税和逃税的行為,我國對這類人的違法行為進行相應的處理。

1、對自然人犯罪的處罰: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2、對單位犯罪的處罰:

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單位犯本節第二百零一條、第二百零三條、第二百零四條、第二百零七條、第二百零八條、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二、“偷税罪漏税罪”(逃税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有關規定,納税人進行偷税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偷税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並且偷税數額佔各税種應納税總額的百分之十以上的;

2、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偷税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偷税的。

綜上所述,我國對於税收的管理都是非常嚴格的,而對於偷漏税的金額,一般需要在滿足規定的情況下才會進行處罰,對於偷漏税在一萬元以上的,或者偷税金額佔總税收的百分之十的,都會受到相應的處罰,嚴重的還可能面臨拘留問題。

標籤:逃税 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