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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才要交税

怎樣才要交税
律師解析:個人所得税起徵點每月5000元。應納税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徵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個人所得税根據不同的徵税項目,分別規定了三種不同的税率:①工資、薪金所得,適用7級超額累進税率,按月應納税所得額計算徵税。該税率按個人月工資、薪金應税所得額劃分級距,最高一級為45%,最低一級為3%,共7級。②個體工商户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適用5級超額累進税率。適用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税款的個體工商户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的全年應納税所得額劃分級距,最低一級為5%,最高一級為35%,共5級。③比例税率。對個人的稿酬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税,適用20%的比例税率。其中,對稿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税率,並按應納税額減徵30%;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徵税外,應納税所得額超過2萬元至5萬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規定計算應納税額後再按照應納税額加徵五成;超過5萬元的部分,加徵十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第六條
應納税所得額的計算:(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税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税所得額。(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税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税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税人申報的應納税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税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税前扣除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