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安全事故死亡一人的承擔的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對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3人重傷、100萬元以上經濟損失的企業啟動刑事調查,構成犯罪的,將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或有關責任人員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具有從重處罰情節的,依法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安全事故死亡一人的承擔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