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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藍牌貨車

取消了,從2018年開始,我國交通部門將正式取消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營運證,這也就意味着,輕型貨車車主以後可以無證跑運輸了,
1、這種輕型貨車能夠辦理入城證,由於駕駛難度不高,所以,一般開這種貨車的都是些個體户,平時用來拉一下貨物,本來利潤就低,還得辦理車輛營運證和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繁瑣的辦理手續讓很多小型貨車的車主都怨聲連連!
2、如果順利辦下也好,就怕辦不下,最後還得花錢找人辦,那樣就更虧,本來這種輕型貨車駕駛難度就不高,完全沒必要像那種大型貨車一樣辦理貨車營運證!

取消藍牌貨車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四十四條

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身份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未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號牌、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補發、換髮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補發、換髮號牌,原機動車號牌號碼不變。補發、換髮號牌期間應當核發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