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殘評定標準
我國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標準是分為十個等級,專業的鑑定機構會根據當事人的受傷情況作出鑑定,其中第一級傷殘是最嚴重的,而第十級傷殘程度則是相對最輕的。
交通事故傷殘等級的評定,需要依據下面三種情況來評定:
1、人體受傷後的治療效果。
2、殘疾與事故、損害之間的關係。
3、交通事故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由損傷引起的併發症或者後遺症。
《交通事故傷殘等級鑑定標準》規定:
【一級傷殘】
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1、植物狀態;
2、極度智力缺損(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癱(三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
4、截癱(肌力2級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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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交通事故的檢驗鑑定結果有異議怎麼辦
對交通事故的檢驗鑑定結果有異議,可以申請重新檢驗、鑑定。根據法律規定,申請重新檢驗、鑑定的,應當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申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原辦案單位應當重新委託檢驗、鑑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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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有哪些類型
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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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鑑定書下來之後如何做
律師解析:事故鑑定書下來之後,當事人可以就事故的損失賠償可以進行協商處理,也可以到機動車投保的保險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場所辦理損害賠償事宜。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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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申請交通事故傷殘評定
傷殘評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指派或聘請的具有專門知識、承擔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的人員在客觀檢驗的基礎上,評價確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等級的過程。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交通事故受傷致殘並需要進行傷殘評的,必須在治療終結後,申請應當向處理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