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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殘鑑定需要多長時間出結果
交通事故鑑定律師解答5.05K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一般需要30天,鑑定事項涉及複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鑑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鑑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
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人對鑑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在鑑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鑑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鑑定時限。
《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第二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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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交通事故的檢驗鑑定結果有異議怎麼辦
對交通事故的檢驗鑑定結果有異議,可以申請重新檢驗、鑑定。根據法律規定,申請重新檢驗、鑑定的,應當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申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原辦案單位應當重新委託檢驗、鑑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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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有哪些類型
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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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鑑定書下來之後如何做
律師解析:事故鑑定書下來之後,當事人可以就事故的損失賠償可以進行協商處理,也可以到機動車投保的保險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場所辦理損害賠償事宜。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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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申請交通事故傷殘評定
傷殘評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指派或聘請的具有專門知識、承擔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的人員在客觀檢驗的基礎上,評價確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等級的過程。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交通事故受傷致殘並需要進行傷殘評的,必須在治療終結後,申請應當向處理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