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殘鑑定一般有哪些流程
(一)受傷人員治療終結後,由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向交警大隊提出傷殘鑑定申請,大隊在作出初步審查後,向傷者發出《傷殘鑑定預約通知書》;
(二)傷者持《傷殘鑑定預約通知書》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到指定的地點接受檢查和評定;
(三)鑑定人根據檢查的結果和醫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內作出傷殘鑑定的結論。
《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範》第五十三條
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由當事人自行委託有資格的機構進行評定、評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向當事人介紹符合條件的評定、評估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財產損失數額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應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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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交通事故的檢驗鑑定結果有異議怎麼辦
對交通事故的檢驗鑑定結果有異議,可以申請重新檢驗、鑑定。根據法律規定,申請重新檢驗、鑑定的,應當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申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原辦案單位應當重新委託檢驗、鑑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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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有哪些類型
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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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鑑定書下來之後如何做
律師解析:事故鑑定書下來之後,當事人可以就事故的損失賠償可以進行協商處理,也可以到機動車投保的保險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場所辦理損害賠償事宜。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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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申請交通事故傷殘評定
傷殘評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指派或聘請的具有專門知識、承擔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的人員在客觀檢驗的基礎上,評價確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等級的過程。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交通事故受傷致殘並需要進行傷殘評的,必須在治療終結後,申請應當向處理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