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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現場破壞怎麼辦

誰破壞誰承擔全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現場遭到破壞的情況下,要區分不同的情況,進行責任認定:
第一、如果是交通事故當事人一方故意破壞現場的,破壞現場的當事人要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如果事故現場不是被當事人故意破壞的,而是由於疏忽或者其他原因,比如由於暴雨等受到破壞,則由有舉證責任的一方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

交通事故現場破壞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