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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不足能否享受養老保險

參加養老保險的人需要按照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然後在退休的時候才能夠享受養老保險待遇。那要是繳費不足15年了,是否還能享受養老保險?小編為大家收集了相關問題,希望能解開你的疑惑。

繳費不足能否享受養老保險

《社會保險法》第16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繳費至滿15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參保的企業職工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經企業和本人申請,可繼續延長繳費時間,至繳費年限滿15年時,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個體參保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經本人申請,可繼續延長繳費時間,至繳費年限滿15年時,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如果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享受以下待遇:個人賬户儲存款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實際繳費年限每滿1年再發給1個月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並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係。

國發[1997]26號文件和國發[2005]38號文件規定,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户儲存額,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實踐中,確有部分人員因種種原因,到退休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無法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和享受其他養老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法》對這項政策做了重大完善,一是允許個人繳費至滿15年,二是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按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參保個人可根據自身實際,確定獲得養老保險長期待遇的途徑。

標籤:養老保險 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