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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養老金是多少呢,怎麼計算

基礎養老金是多少呢?怎麼計算?

根據國務院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那大家不經疑惑,我們每個月能拿到的基礎養老金是多少呢?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基礎養老金的計算方式。

一、基礎養老金的計算方式

(一)基本期限

1、1998年7月1日前的已離退休人員:按原標準發給養老金。

2、1998年7月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實施統一養老保險制度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二)年滿10年

1、退休後按月領取養老金直到死亡。

2、月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户和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組成。繳費年限不滿10年者:退休後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個人帳户全部存儲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並一次性發給老年津貼,同時終結養老保險關係。

3、1998年7月1日起參加工作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三)年滿15年

1、退休後按月領取養老金直到死亡。

2、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户養老金組成。繳費年限不滿15年者:退休後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個人帳户全部存儲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結養老保險關係。

(四)按月待遇

1、1998年7月1日起: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户養老金

2、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户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

過渡性養老金=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8年7月1日前的繳費年限×1%(當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以上的乘以1.2%)。

調節金=1997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10%

(五)一次領取

1、1998年7月1日起:一次性領取個人帳户儲存額

2、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領取個人帳户儲存額和一次性老年津貼,老年津貼按至1998年7月1日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2個月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其中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户養老金的計算方式如下:基礎養老金=(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為繳費年限)×1%;個人賬户養老金=個人帳户積累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按國發[2005]38號文的規定執行)

我們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基礎養老金是多少呢與繳費的年限、繳費的基數有着很大的聯繫。計算方式有基本年限、年滿10年、年滿20年、按月待遇和一次領取共五種方式。同時,養老金的領取是沒有期限限定的,只要活得越久,就可以一直領下去。小編希望這篇文章可以幫助有需要的人,如果您對基礎養老金還有其它問題,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錦州律師。

標籤:養老金 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