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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保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新農保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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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保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區別是什麼呢?

2015年1月1日起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將正式合併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合併之後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新政策使參保居民得到更多實實在在的實惠。
一、增加個人繳費檔次。
    原新農保與城居保繳費標準設為每年100-1000元10個檔次,現在保留原10個繳費檔次的基礎上新增加了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個檔次,共計14個檔次,參保人可根據家庭經濟條件自主選擇,為有更高繳費意願和繳費能力的居民提供更多的選擇。
    二、參保人死亡個人帳户餘額可依法繼承。
    新政策規定參保人死亡,個人帳户資金餘額可以依法繼承,不再剔除政府補貼。法定受益人可在其死亡之日起30日內辦理相關手續。
    三、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
    新政策建立了喪葬補助金制度,規定參保人死亡後,給予一次性喪葬補助金,補助標準為基礎養老金標準的4個月,即400元,這在原新農保與城居保政策中是沒有的。新政策建立這項制度不介體現了人文關懷,還有助於減輕參保居民家庭的喪葬費用負擔。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新政策,縮小了城鄉差距,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險制度,對社會和諧穩定發揮極其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