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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社保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社保

社保也就是我們説的社會保險,如今我國要求用人單位必須要為員工繳納社保,至於實際繳納社保的基數,這就要根據單位的情況來確定了,但對於繳費的比例,法律方面有要求,可供單位自由選擇的餘地不大。而要是單位不按照規定為員工購買社保,主要是在轉正之後才開始購買社保的,這些都是屬於違法的行為,此時可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投訴,責令用人單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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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覆蓋範圍

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滿16週歲及其以上年齡的農村居民、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範圍以外的城鎮居民;户籍關係從外地遷入本市滿三年的年滿60週歲及以上且無養老保障的城鎮居民,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應當參加或已經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非城鎮户籍從業人員綜合社會保險的人員,以及已享受社會養老保障待遇的人員,不屬於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加範圍。政策依據:根據《關於實施<成都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試行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成勞社辦〔2010〕112號)第一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