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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如何辦理?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如何辦理?

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如何辦理?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由城鄉居民依法攜帶其户口本、身份證到户籍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去辦理。經社保經辦機構審核通過的,予以登記,發給社保卡,之後參保人員就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

1、每月1-20日申請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鄉鎮社保所提出申請;

2、社保所在收到申請材料後,當場予以審核。對符合條件的進行參保登記。不符合條件的,退還資料給申請人並説明原因;

3、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的當月,並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後,1-20日到申報地社保所進行養老保險待遇資格初審;

4、鄉鎮社保所對養老待遇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的相關材料報縣社保局居民養老科,居民養老科1-24日進行資格複審;

5、縣社保局按月支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6、參保範圍: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具有我縣户籍的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7、繳費標準:每年繳費標準設定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參保人員自主選擇一個檔次,按年繳費,多繳多得。

8、繳費年限:未年滿45週歲的參保人員,應按年繳費至60週歲,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年滿45週歲未滿60週歲的參保人員,應按年繳費,可選擇檔次進行補繳,到60週歲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

9、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需提供的材料:需攜帶户口薄和居民二代身份證原件(其中重度殘疾人,還需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區提出參加保險申請,選擇繳費檔次,繳納保費並填寫《臨澤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若本人無法填寫,可由親屬或社區勞動保障工作人員代填,但須本人簽字、簽章或留指紋確認。

10、政府補貼:政府在參保人繳費的基礎上給予個人賬户補貼。補貼不發給個人,計入個人養老保險賬户。

重度殘疾人(一級、二級),由縣財政為其代繳最低繳費檔次(100元)的養老保險費。

二、待遇領取人員條件是什麼?

(1)具有臨澤縣户籍;

(2)年滿60週歲

(3)未享受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

同時具備以上三個條件的城鄉居民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在當代的社會公益基本養老保險在辦理的時候,很多人不知道如何來進行處理,實際上如果不瞭解詳細的一些過程,還有就是不瞭解什麼樣的材料需要攜帶的話,那麼可以直接的到當地的社保經辦機構來進行諮詢,具體也是需要向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