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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裁員有失業金嗎?

如果公司裁員有失業金嗎?

一、如果公司裁員有失業金嗎?

在我國,失業人員在滿足: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三個條件後,方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待遇內容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一)按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即: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

(二)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即:支付給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的補助。

(三)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和供養其配偶直系親屬的撫卹金。

(四)為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開展職業培訓、介紹的機構或接受職業培訓、介紹的本人給予補償,幫助其再就業。

二、失業保險的領取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自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工作關係之日起,60日內持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工作關係的證明、《職業指導培訓卡》、《户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鎮)勞動保障部門進行失業登記、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符合領取失業保險條件的失業人員,進行失業登記,從次月起,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

三、被保險人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確定

(一)被保險人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確定:累計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2年,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二)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可以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三)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可以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四)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可以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五)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的,其超過5年的部分,按照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月數。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用人單位裁員是用人單位的責任應該對勞動者進行賠償,由於公司在用人的時候一般會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其中包括幫勞動者支付的社保部分,所以其失業金一般都由保險公司承擔,若是辭退那些勞動合同未滿一年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會給出與其不同的賠償措施。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標籤:失業 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