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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失業後如何交社保?

一、勞動者失業後如何交社保

勞動者失業後如何交社保?

失業後社會保險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保。

1、參保條件:

凡具有本市城鎮户籍、符合參保條件需參加社會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

2、繳費登記:

可自行選擇到市內地税部門任一登記點(下稱:登記崗)辦理繳費登記。提交個人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1份(代辦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複印件1份進行繳費登記,登記崗發放《社保繳費項目核定通知書》、《報到通知書》、《委託銀行代劃繳税、費協議書》(下稱:ETS協議)一式3份及相關指引。憑ETS協議一式3份到開户銀行辦理ETS簽約手續後,再持ETS協議一式2份按《報到通知書》指引到地税部門辦税服務廳(下稱:辦税服務廳)報到。

3、變更繳費登記:

繳費人變更如“姓名”、“身份證件號碼”、“户籍類型”等繳費登記資料,須到登記崗填報《靈活就業人員繳費登記業務申報表》一式2份,並提交個人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複印件(首頁及其本人資料頁)1份(變更户籍類型需提供)。

4、停、續保手續:

辦理停保、停保後需續保的,繳費人都須到登記崗填報《靈活就業人員繳費登記業務申報表》(見底下附件)一式2份,並提交個人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複印件(首頁及其本人資料頁)1份。如需退保的須先辦理停保手續後再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退保手續。繳費人繳費已滿規定年限如不需繼續繳納的,可辦理停保。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二、個人失業後辦理社保繳納的方法有兩種:

一是我們把社保轉到户籍所在地以個人名義去繳納,不過這種保險只有兩個險種,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個人根據自身的經濟條件來選擇不同的社保基數來辦理。一般這樣在我們看來這種參保方式是比較不划算的,得到的保障比較少。

二是找一個有做代理社保業務的人力資源公司為我們代繳社保,我們只用每月繳納一定的服務費和每月社保的固定費用就可以了,而且這種代繳社保方式,我們得到的保障也比較多,在我個人看來,如果失業後我們的社保在我還是覺得要去找一家專業的社保代辦機構去為我們辦理這些事情。

社保代理對於想要在廣州買房或想入户廣州的外地人來説更為重要,大家試想想如果你在廣州失業後,如果你未能及時繳納社保的,那麼你的社保就會中斷,這樣如果你想買房或者入户廣州的就要從新計算社保年限。而且外地人是不能以個人名義在廣州社保的。

綜合上面所説的,勞動者失業後也是可以繳納社保的,社保停交之後是可以自己提取出來選擇適合自己的基數來進行辦理,但是必須要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來進行繳納,不同的選擇所繳納的金額就會不一樣,所以,我們可以多諮詢一下相關的部門,這樣才能選擇一個適合自己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