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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規定的正常離職有失業金嗎?

在我國規定的正常離職有失業金嗎?

現在社會壓力我們如果失業了的話可以説生活也是舉步維艱的,可是由社會集中建立的基金,在國家統籌下所構建的失業保險就為這些失業的人員提供了很大的幫助的。失業保險金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為當事人減輕生活壓力,但是正常離職有失業金嗎的這個問題確實有些人都搞不清楚的。

一、在我國規定的正常離職有失業金嗎?

不能,勞動者辭職的,不符合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規定。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失業人員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才能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

失業人員自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工作關係之日起,60日內持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工作關係的證明、《職業指導培訓卡》、《户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鎮)勞動保障部門進行失業登記、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符合領取失業保險條件的失業人員,進行失業登記,從次月起,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

二、被保險人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如何確定?

1、被保險人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確定:累計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2年,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2、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可以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3、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可以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4、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可以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5、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的,其超過5年的部分,按照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月數。

三、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滿足的條件

1、方法/步驟

享受失業金是有一定條件的: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按規定辦理失業和求職登記的。

2、主觀意願

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1)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2)由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5)勞動者本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3、其他要求

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綜上所述,正常離職的話是根本沒有失業金的,其實這部分人員還是對於我國的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條件瞭解的知識太少了,其中關鍵的一條就是失業的情形是非正常離職的,而且就算是非正常離職的繳納失業保險金的時間方面沒有滿一年的話,也不符合領取失業金的條件的。

標籤:失業 我國 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