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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企業改制申請的程序在我國法律上是怎樣規定的?

在當代這個社會,改制可能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確實能夠經常性的聽到,但是具體的改制卻不太瞭解是什麼。改制主要指的是國有企業的改制,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國有企業改制申請的程序在我國法律上是怎樣規定的?那麼,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

國有企業改制申請的程序在我國法律上是怎樣規定的?

一、國有企業改制申請的程序在我國法律上是怎樣規定的?

審計和資產評估:

擬改制的企業應委託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資產清查審計,對核損後的存量資產進行資產評估,並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核准或者備案,確認國有資產價值量。

土地使用權的評估須由具有土地評估資質的評估事務所進行。

制定方案:

在資產評估的基礎上,制定《企業改制方案》和《職工安置方案》。

《企業改制方案》的主要內容:企業資產和人員的基本情況、擬改革方式、債權債務的情況、人員安置要求、所需享受政策及改制後企業發展規劃。

方案報批:

《企業改制方案》和《職工安置方案》提交企業決策層通過。國有獨資企業經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國有獨資公司經董事會通過;

《職工安置方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通過;

《企業改制方案》和《職工安置方案》報主管部門或者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

信息公示:

轉讓方持上述材料到產權交易中心登記,填報《出讓意向登記表》、《公告登記表》,簽訂《轉讓委託合同》;

產權交易中心將轉讓公告刊登在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經濟或者金融類報刊和產權交易網上,公開披露有關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信息,廣泛徵集受讓方。轉讓公告期不少於二十個工作日;

根據公開徵集意向受讓方的結果,合理選擇拍賣、招投標或者協議轉讓等方式組織實施產權交易。

改制審批:

經公告確定受讓方和受讓價格後,轉讓方應當與受讓方進行充分協商,確定轉讓中所涉及的相關事項後,報政府部門批准。

轉變職工身份和資產處置;

憑政府批准文件到勞動部門辦理職工國有身份的退出,簽訂國有身份退出協議,落實補償金及相關事宜;

憑政府批准文件和勞動部門的職工國有身份退出手續,到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辦理國有資產處置手續。

交易鑑證:

轉讓方與受讓方在產權交易中心主持下籤訂轉讓合同;

在產權交易中心監督下進行資產交割和價款結算,由產權交易中心出具交割單;

產權交易中心出具《產權轉讓鑑證書》。《產權轉讓鑑證書》是產權轉讓雙方到有關部門辦理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工商登記、財務結算、税務、土地、房地户籍變更手續地必備文件,是其增減資產的合法憑證。轉讓和受讓雙方應憑《產權轉讓鑑證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相關產權登記手續。變更登記:持產權交易手續到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辦理國有資產變動或者註銷;

委託中介機構進行驗資,持產權交易手續和驗資報告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工商註冊或者變更登記;

持產權交易手續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到房產、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的更名過户。

產權交易中心對上述變更登記手續實行領辦制和跟蹤問效服務。

二、企業如何進行資本運作

首先,通過併購重組方式進行運作。併購重組就是兼併和收購是意思,一般是指在市場機制作用下,一企業為了獲得其他企業的控制權而進行的產權交易活動。併購重組的目的是搞活企業、盤活企業存量資產的重要途徑,我國企業併購重組,多采用現金收購或股權收購等支付方式進行操作。

其次,通過股權投資方式進行運作。股權投資股權投資是指投資方通過投資擁有被投資方的股權,投資方成為被投資方的股東,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權益並承擔相應責任與風險。

第三,通過吸收併購方式進行運作。吸收股份併購模式被兼併企業的所有者將被兼併企業的淨資產作為股金投入併購方,成為併購方的一個股東。併購後,目標企業的法人主體地位不復存在。

第四,通過股權拆細方式進行運作。股權拆細對於高科技企業而言,與其追求可望而不可即的上市融資,還不如通過拆細股權,以股權換資金的方式,獲得發展壯大所必需的血液。

第五,通過槓桿收購方式進行運作。槓桿收購收購公司利用目標公司資產的經營收入,來支付兼併價金或作為此種支付的擔保。

第六,通過戰略聯盟模式進行運作。戰略聯盟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有着對等實力的企業,為達到共同擁有市場、共同使用資源等戰略目標,通過各種契約而結成的優勢相長、風險共擔、要素雙向或多向流動的鬆散型網絡組織。

第七,通過投資控股收購重組模式進行運作。上市公司對被併購公司進行投資,從而將其改組為上市公司子公司的併購行為。

首先需要進行的是審計和資產的評估,其次是制定相關的申請書,以及職工的安置辦法等。最後所擬製的相關的方案還需要通過審核才能夠進行改制的。還有,小編想要提醒一下,國有企業的改制是很麻煩的,需要格外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