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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單位生育保險

縣級單位生育保險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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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單位生育保險的相關法律規定有哪些?

生育保險一般由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經辦。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七條、第八條和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社會保險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管理,社會保險費的徵繳和管理、支付的具體業務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下屬的社會保險税、醫保局和就業服務管理局經辦,其中,養老、工傷和生育保險一般由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經辦。
《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
第五條 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費徵繳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保險費徵繳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以上是關於縣級單位生育保險的相關法律規定有哪些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