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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領自主創業社會保險補貼審批表應該怎麼填寫

社保1.06W

一、申領自主創業社會保險補貼審批表應該怎麼填寫?

申領自主創業社會保險補貼審批表應該怎麼填寫

申領自主創業社會保險補貼審批表應按照實際情況填寫,沒有固定的填寫模式,自主創業人員可在其初創企業正常繳交社會保險費3個月後,向初創企業註冊地街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首次社會保險補貼申請,填寫補貼申請表,提交以下資料:

1、本人身份證(驗原件、留複印件,經辦人身份證明和授權委託證明書)

2、自主創業補貼申請表;

3、初創企業銀行基本存款賬户(單位蓋章);

4、税務登記證(辦理了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不需提供)及納税證明。

合夥創辦企業的,以首次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時商事登記合夥人人數發放社會保險補貼,其中商事登記合夥人應具有自主創業人員身份。

二、停止發放主創業社會保險補貼的情形有哪些?

(1)未按照規定時間向社保所報告經營狀況超過30日的;

(2)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3) 因各種原因歇業、停業、轉租以及未提交申報期完税證明;

(4)已實現其他形式就業的;

(5)社會保險補貼期滿的;

(6)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社會保險的法律特徵有哪些?

(1)強制性。所謂強制性,是指社會保險是通過立法強制實施的,社會保障的內容和實施都是通過法律進行的。

(2)普遍性。社會保險要求社會化,凡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所有企業和社會成員都必須參加。

(3)福利性。所謂福利性,是指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實施社會保險完全是為了保障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

(4)社會公平性。社會保險作為一種分配形式具有明顯的公平特徵。一方面,社會保險中不能存在任何特殊階層,同等條件下的公民所得到的保障是相同的。另一方面,在形成保險基金的過程中和在使用的過程中,個人享有的shu利與承擔的義務並不嚴格對價,從而體現出一定程度的社會公平。

(5)基本保障性。社會保險的保障標準是滿足保障對象的基本生活需要,因為社會保險的根本目的是保證人們的收入穩定、生活安定,發揮社會穩定器的作用。

(6)互濟性。社會保險通過法律的形式向全社會有交納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收取社會保費建立社會保障基金,並在全社會統一用於濟助被保障對象,同時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可以從統一基金中相互調節。

如果所在城市有自主創業社會保險補貼的政策,本人對政策有什麼不瞭解的話,就應該主動到當地的社保機構去諮詢,規定按照相關規定自主創業人員,在創業初期正常繳納社會保險滿三個月以後,才能申請自主創業社會保險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