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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局職能具體是怎樣的?

社保1.56W

一、社會保險局職能具體是怎樣的?

社會保險局職能具體是怎樣的?

1、貫徹執行國家、省、州關於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方針和有關社會保險法律、法規、規定和政策

2、負責全縣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工傷、生育和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撥付等工作

3、負責全縣社會保險基金年度收支基數的核定負責審核、彙總、上報全縣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及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決算及基金的月度、季度會計報表

4、定期進行社會保險基金運行情況分析建立健全各項社會保險個人賬户的管理辦法、措施

5、負責全縣社會保險有關信息與統計數據的採集、整理、分析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參保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及工傷人員、供養遺屬和生育女職工基礎數據庫

6、參與全縣社會保險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工作負責社會保險統計月報、季報、年報的審核、彙總、上報工作

7、建立健全防範瞞報、少報社會保險費和虛報冒領社會保險待遇的工作制度

8、負責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的審核並定期與協議醫療機構進行結算建立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

9、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控制制度

10、組織開展社會保險宣傳工作

11、負責按月向地税部門提供縣級管理單位社會保險費徵收計劃

12、承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的主要區別

1、實施目的不同。社會保障是為社會成員提供必要時的基本保障,不以盈利為目的;商業保險則是保險公司的商業化運作,以利潤為目的;

2、實施方式不同。社會保險是根據國家立法強制實施,商業保險是遵循“契約自由”原則,由企業和個人自願投保;

3、實施主體和對象不同。社會保險由國家成立的專門性機構進行基金的籌集、管理及發放,其對象是法定範圍內的社會成員;商業保險是保險公司來經營管理的,被保險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條件的任何人;

4、保障水平不同。社會保險為被保險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其水平高於社會貧困線,低於社會平均工資的50%,保障程度較低;商業保險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決於保險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和投保人所繳保費的多少,只要符合投保條件並有一定的繳費能力,被保險人可以獲得高水平的保障。

三、社會保險特徵

1、特徵1:社會保險的客觀基礎,是勞動領域中存在的風險,保險的標的是勞動者的人身;

2、特徵2:社會保險的主體是特定的。包括勞動者(含其親屬)與用人單位;

3、特徵3: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

4、特徵4:社會保險的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

5、特徵5:保險基金來源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及財政的支持。保險對象範圍限於職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保險內容範圍限於勞動風險中的各種風險,不包括此外的財產、經濟等風險。

綜上所述,社會保險局的工作職能主要涉及相關保險工作的審核、權責認定、保險基金運作分析、社會保險事件治理等。除此之外,社會保險局還需要進行相關的制度建設,制度維護。值得注意的是,每個城市的社會保險局具體工作職能可能存在差異,以實際情況為準。

標籤:職能 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