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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睢陽區社保局的職責是什麼

社保3.04W

一、商丘市睢陽區社保局的職責是什麼?

商丘市睢陽區社保局的職責是什麼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社會保險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具體組織實施社會保險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二)負責社會保險費徵繳工作;負責辦理參保單位和人員社會保險登記、增減變動和關係轉移;負責社會保障卡管理工作;負責參保人員各項社會保險待遇的審核支付。

(三)負責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的具體管理工作。

(四)負責對社會保險基金徵繳、支付進行稽核檢查。

(五)負責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運營管理。

(六)負責退休職工社會保險的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七)負責全市社會保險信息與統計數據採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

(八)負責指導縣(市)、區社會保險業務經辦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公司不交社保是否可以向社保局投訴?

公司不交社保的可以向社保局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記、遷移、註銷等情況。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雖然現在的社保費用由税務機關征收,對社保基金的稽核基本上也是由税務機關負責的,但是社保局這一行政單位並沒有取消,關於社會保險方面的相關工作,大體上還是由社保局負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