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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是什麼?

社保2.63W

一、現在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是什麼

現在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是什麼?

社會保險補貼是指縣內符合條件的企業或本市户籍在本縣就業的個人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後,人社部門從就業補助資金中給予按一定比例給予補貼的政策,分為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兩個種類。

(1)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

補貼對象及標準:

1.對用人單位招錄就業困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的2/3給予補貼。

2.企業(單位)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以及企業(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其他社會保險費。

3.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後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

補貼期限:

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

(2)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

補貼對象及標準:

1.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組織吸納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最長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範圍為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單位及個人繳納部分,補貼期限為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當月起的12個月,由人社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組織實施。

2.對離校1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後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二、申請社會保險補貼程序及所需資料

企業申請社會保險補貼:

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單位和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可向所在地縣級人社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並提供以下材料:

1. 符合條件人員名單;

2.《就業創業證》複印件或畢業證書複印件;

3.勞動合同複印件;

4.社會保險費徵繳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明細賬(單)等。

經人社部門審核後,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户。

綜上所述,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就是幫助符合條件的交保人員,從就業補助資金中給予按一定比例給予補貼的政策。分為就業困難人羣、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兩個種類。社會中靈活就業者也可以去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