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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補繳社會保險新政策是什麼

社保3.05W

一、北京補繳社會保險新政策是什麼?

北京補繳社會保險新政策是什麼

1、非京籍

參保人員除“單位應繳未繳”這一原因外,一律不能補繳社保,中斷後也不能以個人名義委託機構繳納社保費用。

2、北京市城鎮户口

參保人員可以在斷保3個月內,個人委託當地的市級人才服務中心或職業介紹服務中心代為繳納。斷保超過3個月即使轉到人才或職介,醫療保險也會有6個月的醫療觀察期,6個月繳費期間不能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但是轉由單位繼續繳納的,沒有醫療觀察期。

二、補繳社保需要準備的材料有哪些?

1、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

2、《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

3、《北京市社會保險補繳明細表》(表四)(報表一式三份並加蓋公章);

4、《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表十)(報表一式三份並加蓋公章);

5、“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報盤生成數據文件的U盤。

6、工資支付憑證原件

7、勞動合同原件

三、社保的作用有哪些?

1、養老保險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2、醫療保險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3、工傷保險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鑑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補足差額。

4、失業保險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5、生育保險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總而言之,社會保險斷交時間短的話,在補繳時基本上不會受到什麼影響,但是北京是政府部門規定的社會保險補繳政策就比較嚴格,特別是對於沒有北京市户籍的這部分自由職業者來講,如果斷繳,就意味着繳費年限得重新開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