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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汕頭社保基數是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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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汕頭社保基數是怎麼規定的?

2021年汕頭社保基數是怎麼規定的

1、基本養老保險 下限是3126元,上限是19014元。單位最低金額是437.64元,個人最低金額是250.08元,單位最高金額是2661.96元,個人最高金額是1521.12元。

2、基本醫療保險 下限是3126元,上限是15630元。單位最低金額是187.56元,個人最低金額是62.52元,單位最高金額是937.80元,個人最高金額是312.60元。

3、失業保險 下限是1550元,上限是15630元。單位最低金額是7.44元,個人最低金額是3.10元,單位最高金額是75.02元,個人最高金額是31.26元。

4、工傷保險 下限是1550元,上限是999999元。單位最低金額是0.78元,最高金額是500元。

5、生育保險 下限是3126元,上限是15630元。單位最低金額是31.26元,最高金額是156.30元。

二、社會保險費的徵繳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記、遷移、註銷等情況。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五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徵收工作。

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徵收,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一條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户;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户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户餘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對汕頭的社保激素簡單的瞭解一下即可,事實上,社保的繳費問題需要具體到個人身上,對於職工個人來講,每個月的社保繳費標準跟工資收入是有關係的,但汕頭也規定了最低繳費標準,比如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最低不能少於250塊零8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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