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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台市職業病鑑定個人申請是怎樣的?

職業病是就是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由於接觸到的物質等因素產生的疾病,職業病需要有專門的鑑定機構進行鑑定。要進行職業病的鑑定就需要提出鑑定申請,那麼煙台市職業病鑑定個人申請是怎樣的?以下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資料,希望能幫到您。

煙台市職業病鑑定個人申請是怎樣的?

一、煙台市職業病鑑定個人申請是怎樣的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有關規定,職業病鑑定程序如下:當事人向作出診斷的醫療衞生機構所在地政府衞生行政部門提出鑑定申請.鑑定申請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鑑定申請書,職業病診斷病歷記錄.診斷證明書,鑑定委員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申請 當事人向作出診斷的醫療衞生機構所在地政府衞生行政部門提出鑑定申請.鑑定申請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鑑定申請書,職業病診斷病歷記錄,診斷證明書,鑑定委員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審核 職業病診斷鑑定辦事機構收到當事人的鑑定申請後,要對其提供的與鑑定有關的資料進行審核,看有關材料是否齊備、有效.職業病診斷鑑定辦事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資料之日起10日內完成材料審核,對材料齊全的發給受理通知書;對材料不全的,通知當事人進行補充.必要時由第三方對患者進行體檢或提取相關現場證據.當事人應當按照鑑定委員會的要求,予以配合.

3、組織鑑定 參加職業病診斷鑑定的專家,由申請鑑定的當事人在職業病診斷鑑定辦事機構的主持下,從專家庫中以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當事人也可以委託職業病診斷鑑定辦事機構抽取專家,組成職業病鑑定委員會,鑑定委員會通過審閲鑑定資料,綜合分析,作出鑑定結論.鑑定意見不一致時,應當予以註明.

4、鑑定書 鑑定書的內容應當包括:被鑑定人的職業接觸史;作業場所監測數據和有關檢查資料等一般情況;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的主要爭議以及鑑定結論和鑑定時間.鑑定書必須由所有參加鑑定的成員共同簽署,並加蓋鑑定委員會公章.

5、異議處理 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有異議的,在接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做出診斷的醫療衞生機構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衞生行政部門申請鑑定。 設區的市級衞生行政部門組織的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負責職業病診斷爭議的首次鑑定。 當事人對設區的市級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在接到職業病診斷鑑定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原鑑定機構所在地省級衞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鑑定。

6、注意事項 省級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為最終鑑定。

《職業病防治法》第四十條規定:勞動者可以在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衞生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

《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申請職業病診斷時應當提供:

(一)職業史、既往史;

(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複印件;

(三)職業健康檢查結果;

(四)工作場所歷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資料;

(五)診斷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關材料。

二、煙台市職業病鑑定機構聯繫方式  

目前,煙台市開通有“12333”勞動保障電話諮詢服務系統,你可以直接撥打該電話進行諮詢。“12333”電話諮詢服務系統是根據國家和省勞動保障部門的統一部署,按照便民、利民、為民服務的原則,通過高效的自助服務與人工服務,利用現代通信技術和計算機技術建立起的一個公益性服務窗口,主要為廣大職工羣眾和用人單位提供便捷、多方位的一站式信息服務。在全省範圍內只需撥打一個號碼“12333”,即可諮詢各方面的勞動保障政策。目前,該系統採用人工服務與自動語音服務相結合的方法,可為職工羣眾提供勞動就業、社會保險、勞動報酬、勞動關係、勞動爭議處理、職業技能培訓鑑定、勞動保障監察等方面的政策諮詢服務。其中,週一至週五正常工作時間為人工電話服務時間,24小時提供自動語音服務。

煙台市職業病鑑定機構具有專業的鑑定資質,同時我國對於鑑定機構也有專門的管理辦法,更加規範鑑定工作和流程。一個專業的鑑定機構必須具有醫師執業證書,中級以上衞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相關工作經驗三年以上,熟悉鑑定標準,按規定執行工作,您可以參照以上條件在專業的機構進行鑑定。

標籤:煙台市 職業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