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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購境外資產規定是什麼?

一、併購境外資產規定是什麼?

併購境外資產規定是什麼?

併購境外資產規定是需要履行法定的程序。排除目標企業其他股東的優先收購權之後才能夠進行併購。

1、如果是收購目標企業的部分股權,收購方應該特別注意在履行法定程序排除目標企業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之後方可收購。

2、如果是收購目標企業的控股權,收購方應該特別注意充分了解目標企業的財產以及債務情況。

如果收購目標是企業法人,自身及負擔在其財產之上的債權債務不因出資人的改變而發生轉移,收購方收購到的如果是空有其表甚至資不抵債的企業將會面臨巨大風險。在實施收購前收購方應該注意目標企業的財產情況,尤其在債務方面,除了在轉讓時已經存在的債務外,還必須注意目標企業是否還存在或有負債,比如對外提供了保證或者有可能在今後承擔連帶責任的情形。除了通過各種渠道進行查詢、瞭解之外,收購方還可以要求轉讓方在轉讓協議中列明所有的債務情況,並要求轉讓方承擔所列範圍之外的有關債務。

3、如果是收購目標企業的特定資產,收購方應該特別注意充分了解該特定資產是否存在權利瑕疵。

存在權利瑕疵的特定資產將有可能導致收購協議無效、收購方無法取得該特定資產的所有權、存在過户障礙或者交易目的無法實現等問題。所以,收購方需要注意擬收購的特定資產是否存在權利瑕疵,在無法確定的時候,為了保障自身合法權益,可以要求讓轉讓方在轉讓協議中對財產無權利瑕疵作出承諾和保證。

4、收購方應該注意爭取在收購意向書中為己方設置保障條款。

鑑於收購活動中,收購方投入的人力、物力、財力相對較大,承擔的風險也較大,為使收購方獲得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保障,收購方應該在收購意向書中設定保障性條款,比如排他條款、提供資料及信息條款、不公開條款、鎖定條款及費用分攤條款等等,這些條款主要是為了防止未經收購方同意,轉讓方與第三人再行協商出讓或者出售目標公司股權或資產,排除轉讓方拒絕收購的可能等。

二、企業併購的流程有哪些?

1、前期準備階段

企業根據發展戰略的要求制定併購策略,初步勾畫出擬併購的目標企業的輪廓,如所屬行業、資產規模、生產能力、技術水平、市場佔有率,等等,據此進行目標企業的市場搜尋,捕捉併購對象,並對可供選擇的目標企業進行初步的比較。

2、方案設計階段

方案設計階段就是根據評價結果、限定條件(最高支付成本、支付方式等)及目標企業意圖,對各種資料進行深入分析,統籌考慮,設計出數種併購方案,包括併購範圍(資產、債務、契約、客户等)、併購程序、支付成本、支付方式、融資方式、税務安排、會計處理等。

3、談判簽約階段

通過分析、甄選、修改併購方案,最後確定具體可行的併購方案。併購方案確定後並以此為核心內容製成收購建議書或意向書,作為與對方談判的基礎;若併購方案設計將買賣雙方利益拉得很近,則雙方可能進入談判簽約階段;反之,若併購方案設計遠離對方要求,則會被拒絕,併購活動又重新回到起點。

4、接管與整合階段

雙方簽約後,進行接管並在業務、人員、技術等方面對目標企業進行整合。併購後的整合是併購程序的最後環節,也是決定併購是否成功的重要環節。

境外資產如果要併購的話,那麼必須要經過我們國家有關部門的審查和批准,同時對於企業來説前期是需要進行準備的,制定併購的策略,初步勾畫出擬併購企業目標的輪廓,還有就是需要制定具體的方案技術。在這些都完成之後,才能夠和目標企業進行協商,然後完成併購。

標籤:境外 資產 併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