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關企業行政許可申請的審查期限是多久
一、報關企業行政許可申請的審查期限是多久?
報關企業行政許可申請的審查期限是二十日,二十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十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第四十二條
除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外,行政機關應當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二十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十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但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行政許可採取統一辦理或者聯合辦理、集中辦理的,辦理的時間不得超過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內不能辦結的,經本級人民政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十五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二、行政許可申請有哪些注意事項?
(1)申請行為必須向有行政許可權的行政機關提出;
(2)申請人有明確的意思表示行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從事特定活動.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向行政機關提出明確的申請。這種申請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
(3)申請人必須提交所需的有關材料。申請人申請行政許可.應當如實向行政機關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並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三、對行政許可申請的審查內容有哪些?
(1)申請人是否具有相應的權利能力。例如申請律師執業證的申請人只能是參加司法考試合格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人員;
(2)申請人是否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
(3)申請是否符合法定的程序和形式;
(4)授予申請人許可證是否會損害公共利益和利害關係人利益;
(5)申請人的申請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我國法律制度中規定了需要行政許可的具體事項,對於報關企業來講,向主管部門遞交了行政許可申請書及相關的證明材料以後,只能等主管部門的通知,只要相關的材料符合法定要求,一般情況下行政主管部門都會在規定的時間內製作行政許可證書的。
-
海關查驗賠償
一、海關查驗賠償所謂查驗賠償,是指海關在查驗進出境貨物、物品時,損壞被查驗的貨物、物品的,應當賠償當事人的實際損失。海關查驗賠償是《海關法》規定的海關特有的賠償制度,適用的是無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不以違法作為賠償的前提條件,在學理上一般認為是一種行政補...
-
提起行政賠償請求的期限有多長
賠償請求人通過不同的途徑提起行政賠償請求的,具體的請求期限也不相同。當事人對海關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複議,一併提出賠償請求的,應當在《行政複議法》規定的複議期限內海關複議機關提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海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
-
對海關稽查的結果有怎樣的處理方式
經海關稽查,發現被稽查人有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行為的,由海關依照《海關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處理。海關在對被稽查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被稽查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經海關稽查,發現被稽查人涉嫌走私犯罪或者犯罪的,移送有關部門處理。海關根據稽查結...
-
行政複議中需要注意的重要時限規定有哪些
(一)申請人申請行政複議的時限申請人應當自知道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二)複議機關決定受理的時限海關行政複議機構收到行政複議申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