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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司經典管理制度通用版

小公司經典管理制度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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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則:總則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則:管理權限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置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人力主管工作職責:
一、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二、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三、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四、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五、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六、協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
七、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説明書的編制。
八、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置制定人力主管規劃。
九、負責勞動合同的簽定及勞工關係的處理。
第三則:職員錄用
企業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企業需要承擔雙倍工資的風險;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條款,建議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先諮詢專業的律師,或者查閲好相關法律問題,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一、被正式聘用的新職員,由公司發給《職工聘用合同》,由公司與其簽定《職員聘用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檔,一份交新職員自留。
二、《職員聘約合同》時效可由公司與職員雙協商簽定,最底期限不得少於________年。聘約期滿,如不發生解聘和離職情況,自動續約。職員如不續聘,須在聘用期滿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公司。
三、完備調離手續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職員在離職前必須完備離職手續,未完備離職手續擅自離職,公司將按曠工或自動除名處理。離職手續包括:
1、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調離手續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3、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文件、辦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員,臨時確沒有住房而需住公司住房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
5、報銷公司賬目,歸還公司欠款;待所有離職手續完備後,領取離職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薪金。
7、職員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職員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8、如與公司簽訂有其它合同(協議),按其它合同(協議)的約定辦理。
四、離職面談離職前,公司可根據職員意願安排總部人力主管或職員上司進行離職面談,聽取職員意見。
五、糾紛處理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職員可通過申訴程序向上級負責人申訴。
第四則:工作守則和行為準則
一、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1、每位員工都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的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努力工作。
2、牢記用户
第一的原則,主動、熱情、周到的為顧客服務,努力讓顧客滿意。
3、員工要具備創新能力,通過培養學習新知識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保持同步。
4、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
5、要有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是對所有員工提出的敬業要求。
6、具有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挫折。
7、要善於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8、要注意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9、明確公司的奮鬥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二、兼職職員未經公司書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獲取薪金的工作。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職:
1、在公司內從事外部的兼職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和其他資源從事所兼任的工作;
2、兼職於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者商業競爭對手;
3、所兼任的工作構成對本單位的商業競爭;
4、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5、主管級及以上職員兼職。
三、個人投資職員可以在不與公司利益發生衝突的前提下,從事合法的投資活動,但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參與經營管理的;
2、投資於公司的客户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實踐中,發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祕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祕密,而是該祕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祕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為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於商業祕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為束手無策。
企業在制定規章的時候可以約定通過保密協議,據此證明商業祕密的存在、證明企業對商業祕密採取了保護措施,一旦發生侵犯商業祕密的行為,便於舉證,有利於企業藉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商業祕密,維護合法的權益。
四、保密義務
1、職員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職員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職員未經公司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
五、行為的自我判斷與諮詢職員在不能清楚判斷自己的行為是否違反本準則時,可按以下方法處理:
1、以該行為能否毫無保留地在公司公開談論,為簡便的判斷標準;
2、向主管或總經理提出諮詢。接受諮詢的部門應給予及時、明確的指導併為當事人保密。
第五則:員工的考勤、休假、請假制度
一、職員考勤、休假和請假應嚴格按照公司《職員考勤即休假、請假管理制度》執行。
二、標準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__________下午___________晚上_________合標準工作時間:_____小時。週六至週末:上午__________下午__________晚上__________合標準工作時間:_____小時。編輯部及管理層人員工作時間可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靈活安排,但每天必需填寫個人一週活動表,每週一向上級彙報。編輯部工作人員外出無需請示,但需每日填寫外出活動記錄報告,每週一向上級彙報
三、遲到、早退或曠工
1、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後,職員要由本人親自打卡,若因故不能打卡,應及時填寫請假單報負責人簽字,然後送主管備案。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簽到必需至電通知主管。發現替他人打卡,每次會扣除雙方薪金各100元。
2、員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
3、
第一次遲到(早退)提醒注意,
第二次遲到(早退)口頭警告,
第三次遲到(早退)寫出書面檢查,並再加扣除薪50元。當月累計7次遲到(早退)的,給予警告處分,當月連續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4、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
5、曠工一天扣除2倍的當日基本工資。當月累計曠工6天,連續曠工超過5天,或________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者,作除名處理,公司不負責其一切善後事宜。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並非制定的任何規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