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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法院一審立案材料清單(用人單位)

勞動爭議法院一審立案材料清單(用人單位

勞動爭議法院一審立案材料清單(用人單位)

{子問題開始}説明:

1.本材料清單適用於:勞動爭議裁決後,用人單位一方不服,向法院提起一審訴訟

2.本材料適用於用人單位作為原告立案,不適用於勞動者作為原告的情形。

3.無論勞動者一方是否起訴,用人單位如果對裁決不服,均應自行起訴。

一、民事起訴狀(勞動爭議):二份

1.範本可在法天使網站百度李熊律師諮詢中搜索; 

2.請根據事實情況填寫,並由本單位蓋章,最好再加上法定代表人簽名(亦可代簽)或加蓋人名章。

3.如果是勞務派遣,則還存在一個第三人,則需要交三份起訴狀;即每多一個參與方,需要多一份起訴狀。 

二、原告(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一份

複印件上應加蓋公司公章。 

三、原告(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附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1.身份證複印件需要加蓋公章;

2.有的法院不要求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只需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四、授權委託書:一份

1.可在百度李熊律師諮詢中搜索“授權委託書”範本; 

2.如果是委託本單位員工代理,則應同時提交一份勞動合同社保憑證,以證明代理人系本單位員工。

如果委託律師,則不需要勞動合同或社保憑證。 

五、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同時代理人應準備身份證原件供核對。 

六、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複印件:一份

同時攜帶原件供核對。 

七、證據(證據材料清單及證據複印件):兩份

1.{子問題開始}立案時也可以不提供,立案後再提供。

2.如果仲裁時是在用人單位所在地仲裁委管轄,法院一審又到勞動合同履行地(上班地)去起訴,則需要證明“勞動合同履行地”的證據,只需要一份或兩份起碼的證據即可。

現實中可能會有:

(1)勞動合同:上面可能註明了工作地點的話;

(2)名片;

(3)電子郵件:郵件簽名可能會説明工作地點;

(4)其它材料:能説明工作地點在哪裏的材料,均可。 

八、如果有勞務派遣或其它單位作為第三人或被告,則需要補充其工商查詢打印信息。

要點:十堰等大多數地方,可通過下列網址查詢某單位的工商信息,並打印結果頁,作為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