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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寧縣九級工傷賠償標準

會寧縣九級工傷賠償標準

2022年會寧縣九級工傷賠償標準:
一、醫療費
醫療費賠償金額=診療費+藥品費+住院服務費
上述費用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二、傷者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人/天)×70%×天數
三、輔助器具費
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按照輔助器具的,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計算。
四、生活護理費
停工留薪期間需要護理的,由用人單位負責。
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按月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的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五、停工留薪期間工資
按照本人工資福利待遇標準計算,從受傷之日按月發至至評定傷殘等級之日止。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六、交通食宿費
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月工資×按傷殘等級確定的月數。
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其中本人工資標準按照工傷職工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月繳費工資計算。
八、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指工傷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六級傷殘,經職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或工傷職工被鑑定為七至十級傷殘,經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而應一次性支付給工傷職工的費用。
具體標準為:九級傷殘為8個月,月計算標準以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前12個月本人平均月繳費工資為基數計算,本人平均月繳費工資低於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九、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指工傷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六級傷殘,經職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或工傷職工被鑑定為七至十級傷殘,經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而應一次性支付給工傷職工的費用。
具體標準為:九級傷殘為8個月,月計算標準以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前12個月本人平均月繳費工資為基數計算,本人平均月繳費工資低於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會寧縣九級工傷賠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