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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如何解除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員工如何解除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員工如何解除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員工解除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方式為: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是説勞動合同沒有期限,在本質上跟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是一樣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解除有幾種方式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可以解除的,可以通過三種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協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

1、協商解除。

協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僅可以協商變更,還可以協商解除。

2、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法定解除合同情形,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兩種,一種是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另一種是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

3、約定解除。

約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的事項,待約定的事由出現時,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由當事人事先約定合同解除的條件,當條件成立時,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有一點必須注意,就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以規避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承擔支付給勞動者經濟補償的義務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與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一樣,都是可以在合理的情況下解除勞動關係的。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中也會針對離職等內容進行相應的詳細規定,按照相關的流程和規則進行的離職申請並辦理離職的事宜就是受到法律保護和認可的,違約的情況也需要按照合同中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