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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待遇請求權是什麼意思

工傷保險待遇請求權是什麼意思

一、工傷保險待遇請求權是什麼意思?

工傷保險請求權是基於《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等行政性質的法規而享有的一種工傷保險請求權,該請求權實質是國家對勞動者勞動權益的社會保障措施,目的是將工傷損害負擔社會化,實現對勞動者利益的充分保護和補償。

工傷賠償的仲裁時效是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從傷殘評定之日起算),工傷職工在明知用人單位拒絕給付工傷保險待遇之日起六十日內,要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要求單位給予其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一旦超過這個時間,且無“其他正當理由”的,仲裁委將不予受理,工傷職工的權益將難以得到維護。在此類案件中,工傷受害人提起仲裁或訴訟的前提是有關部門所作的工傷認定以及傷殘等級鑑定結論,否則,工傷職工將無從主張自己的權利。

二、工傷賠償的仲裁時效有哪些特徵?

工傷賠償的仲裁時效具有以下四個方面的突出特徵:

1、從工傷賠償仲裁時效的前提看,必須是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受到了工傷,從其受工傷後的某一時間點開始起算。

2、在仲裁時效超過後權利人所喪失的並非是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的權利,權利人仍有權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過勞動爭議仲 裁機構不再保護其權利;

3、工傷賠償仲裁時效具有強制性,法律關於仲裁時效的規定,屬於強制性規範,當事人不得協議排除對仲裁時效的適用,也不得協議變 更仲裁時效的期間;

4、工傷賠償仲裁時效具有特殊性,即是指工傷賠償仲裁時效不同於其他勞動爭議仲裁案件的時效,其起算點有所不同。

三、申領工傷保險待遇應具備什麼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可辦理工傷醫療費報銷業務:

(1)已參加工傷保險;

(2)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

(3)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工傷的(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4)需轉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須在新源縣社保局填寫《新源縣工傷職工轉院轉診申請表》,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批准同意。

(5)工傷認定單位與繳費單位須一致。

只要是意外事故已經被定性成為了工傷的,職工自然而然的就享有了工傷保險待遇請求權,不過也要注意工傷保險待遇的請求權適用訴訟時效的,一般來説,工傷保險機構在正常情況下不會拒絕工傷保險待遇的請求,而是公司有可能根本都不配合,在公司表現出拒絕賠償的態度之後的一年之內,請求權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