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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度燙傷工傷鑑定賠償怎麼進行

二度燙傷工傷鑑定賠償怎麼進行

在社會生活當中,有些人所從事的工作的工作環境是比較辛苦的,或者在夏季進行工作的話,有的時候難免會發生燙傷這樣的事情。但是不管是哪種工作,如果是因為工作的原因發生了燙傷的話,自己是屬於工傷的。根據工傷鑑定的結果,應該向用人單位進行索賠。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二度燙傷工傷鑑定賠償怎麼進行?

一、二度燙傷工傷鑑定賠償怎麼進行?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因工受傷賠償項目、金額只有等勞動能力鑑定等級後才能最終確定。

參照以下流程操作: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二、二級工傷的賠償標準

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崗位,應繼續享受原工資待遇。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工資的8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申請工傷待遇賠償期限

工傷認定也好,工傷等級鑑定也好,歸根結底是要進行工傷待遇賠償,確保當事人合法權益得到有效落實,不受侵害。

對於申請工傷待遇賠償從期限上來看可以分兩種。

一種是參加工傷保險的賠償。這裏需要注意的期限與工傷認定一樣,即用人單位必須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用人單位在依法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因此,需提醒參保的用人單位切莫小視工傷認定30日的期限。

另一種是參加工傷保險的賠償。發生工傷後,用人單位因種種原因不能及時支付工傷待遇勞動爭議而引起的糾紛,其申請仲裁的期限期間為一年,該仲裁期限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其他有關工傷賠償的期限:

1、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的期限是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

2、工傷認定結束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將工傷認定的有關資料保存:50年。

3、視為工傷的情形之一是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在一定的時間內搶救無效死亡,該一定的時間是:48小時內。

4、工傷爭議仲裁申請期限: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5、工傷爭議仲裁裁決期限:受理仲裁申請的45日內,案情複雜的為60日內。

6、勞動者不服工傷爭議仲裁裁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期限: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

以上資料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二度燙傷工傷鑑定賠償怎麼進行的詳細介紹。我們可以看出,如果發生燙傷以後,員工應該及時的向當地的社會勞動保障局提出鑑定申請,鑑定完畢以後,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進行索賠。索賠的項目主要包括一次性就業補助金,還有其他的醫療花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