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可以不經過勞動部門直接做傷殘鑑定嗎
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一般由勞動行政部門來確認。如果單位對職工的工傷沒有異議,也按照有關規定支付了相關的待遇或者部分待遇,可以認定單位承擔職工的傷害屬於工傷,要求單位享受工傷待遇。但是,如果單位不承認是工傷而拒絕按工傷處理,勞動者必須在1年內申請工傷認定,否則難以要求單位承擔工傷待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
去鑑定工傷級別需要多長時間
鑑定工傷級別沒有明確的時間限制。工傷級別鑑定是指勞動能力鑑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
精神病勞動能力鑑定如何申請
律師解析:精神病的勞動能力鑑定可由勞動者的近親屬或者勞動者所在的用人單位為其申請,申請人可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提出申請,提交勞動合同、單位的營業執照、勞動者的身份證明等申請材料;之後由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依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依法作出鑑...
-
怎麼申請傷殘鑑定
傷情穩定後,即可以申請傷殘鑑定。可以雙方協商一致後向司法鑑定機構申請,協商不成,也可以單方向司法鑑定機構申請。法律依據:《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第十八條 司法鑑定機構受理鑑定委託後,應當指定本機構具有該鑑定事項執業資格的司法鑑定人進行鑑定。委託人有特殊要...
-
工傷鑑定標準
工傷鑑定標準分為一到十級工傷鑑定標準,各有不同。職工在工傷醫療期間內治癒或者傷情處於相對穩定狀態,或者醫療期滿仍不能工作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評定傷殘等級並定期複查傷殘狀況。《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