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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公證費

買賣合同公證費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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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公證費收取

翻譯,每千字15元,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計。
外文打字,每千字2元。
外文校對,每千字5元。
保管遺囑或其他文件、證據保全,收費5~10元。
已受理的立卷中途撤回的,收費2~5元;
證明經濟合同、企業承包經營合同
(1)標的總額不滿10萬元的,收費10~50元;
(2)10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收費100元;
(3)5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收費300元;
(4)100萬元以上不滿200萬元的,收費600元;
(5)20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的,收費1000元;
(6)300萬元以上不滿400萬元的,收費2000元;
(7)400萬元以上的,收費3000元。
代寫與公證事項有關的文書,收費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