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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籤勞動合同

農民工籤勞動合同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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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不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在司法實踐中,如果是農民工不願意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用人單位無需支付賠償,但是農民工要求籤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拒不簽訂的則可以訴訟解決,用人單位必須支付兩倍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在司法實踐中,如果是農民工不願意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用人單位無需支付賠償,但是農民工要求籤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拒不簽訂的則可以訴訟解決,用人單位必須支付兩倍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