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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後還需要籤合同協商解除嗎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後還需要籤合同協商解除嗎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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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協商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協商解除可以分為兩種情況:其一,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動議的情況,這種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二,員工提出解除動議,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沒有法定的支付經濟補償的義務。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流程:

1、提出或接受協商動議

提出協商解除動議的主體不同,該環節的具體程序也會有所差異: 如果用人部門希望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應提交人力資源部和管理層逐級審核,在確認應該或可以協商解除該員工後,由管理層或人力資源部向該員工提出協商解除的動議。在提議協商前,應當制定具體的協商方案,其中關於補償問題應該準備至少兩個備選方案。

員工提出協商解除動議的,可以要求其提交《協商解除申請書》,然後才啟動內部審核。人力資資源部應當會同用人部門就是否協商、協商方案進行審核和確定。同意協商的,接受協商動議進入協商階段。不統一協商的,協商解除流程終止,雙方應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尋求其他解除途徑。

2、進行協商

協商階段可能很簡單、也可能很複雜。一般來説,協商內容涉及經濟補償或違反服務期協議賠償金時,會複雜些。在協商前進行充分的調查和準備,製作協商方案(一般需要領導審批)。有些時候,背景因素會影響協商方案,也影響協商否能順利進行,如員工的家庭經濟情況,員工提出解除的動因,用人部門要求解除的原因等。在協商中應當注意技巧,就企業提出解除動議的情況而言,為促使員工與企業達成協議,可以在離職交接、薪資結算、經濟補償方面給與員工更多的利益。

3、簽訂解除協議

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簽訂書面的解除勞動合同協議。在勞動合同解除協議中,應當注意:如果是員工提議協商解除的,應當進行明確,因為這直接決定企業是否有支付經濟補償的義務。協商未能達成一致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履行。這裏應當注意,企業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動議應當慎重,否則協商不一致的,會影響繼續履行時員工的工作態度和歸屬感。解除協議中應當對勞動合同解除時間、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的支付等問題進行明確。

4、進入離職流程 雙方簽訂勞動合同解除協議後,即進入離職流程,員工應在約定的勞動合同解除日期之前進行工作交接,單位應當為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和補償金、勞動報酬的結算。

以上就是解除勞動合同協商問題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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