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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司勞務熱門合同範本

關於公司勞務熱門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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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撲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止(其中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為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合同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任務需要及乙方崗位意向,安排乙方擔任,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工作時間按甲方相關考勤管理規定、制度執行,甲方根據單位有關規定及乙方實際情況安排工作時間。   2、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根據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元人民幣每月。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可調整乙方工資。   3、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遵守甲方規定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3、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乙方在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特殊成績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物質鼓勵或晉級工資。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給予適當經濟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簽訂後,合同雙方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協議的,原合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自行終止,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聘用合同。   3、經聘用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行為不端損害公司名譽的害公司名譽的。   5、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聘用合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七條 培訓及外派學習  經甲、乙雙協商同意,由甲方出資外聘師資培訓和派出學習的乙方,須為甲方服務________年,雙方可就培訓及外派學習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服務期限未滿的,應按照協議的約定承擔賠償責任或賠償甲方為乙方出資培訓、外派學習的費用。   第八條 商業祕密   1、乙方為掌握商業祕密的員工時,甲乙雙方終止合同或乙方解除合同前一個月內,乙方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工資標準隨崗位變動而調整。   2、掌握商業祕密的乙方離職後,同意在3個月內不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具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如果乙方未按此約定執行,甲方將追究其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3、乙方在合同期內及離職3個月內,不能向任何人泄露甲方的商業、技術祕密及甲方所擁有的一切資料。如有違反,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九條 違反和解除和聘用合的經濟補償   1、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與甲協商未達成協議的,應按不滿合同的期限,支付給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元。   2、聘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與甲協商未達成協議的,應按不滿合同的期限,支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元。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當月工資標準增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給乙方。   4、乙方因用人單位救災未按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的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十條 離職手續  乙方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的最後工作日之前,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項、文件、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甲方指定人員。   第十一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時,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決定。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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