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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勞動合同格式

外包勞動合同格式

外包勞動合同格式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 (以下簡稱“項目”)的勞務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一 、勞務地點:

二、勞務費:

勞務費暫定 元/天(大寫:人民幣 ),以下簡稱勞務費)

勞務費中已包含:住宿費、生活費、生活水電費、勞務工意外保險費、及一切不可抗力費用等。

三、勞務服務期:

乙方的勞務服務期暫定為 月。(按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的要求執行)如因甲方要求並書面認可的,需要項目工期延長的,則勞務服務期可順延,順延期間內甲方據實結算及支付勞務費;除前述原因導致項目工期及勞務服務期延長的,由乙方自行負責。未經甲方代表書面同意,乙方的勞務工原因導致項目及本協議項下的勞務中止連續2日以上或累計2次,甲方單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四、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對乙方的勞務工的全面管理,負責監督乙方的勞務進度、生產質量、工期、安全、文明生產;

2、負責與該工程的監理及設計單位的溝通、協調及處理日常事務;

3、負責對乙方提供的勞務工作量的進行最終審核,每月依乙方及其僱傭的工人(以下簡稱“工人”)按實際出勤天數發放勞務費。

4、負責對乙方及其僱傭的工人給予技術指導、文明和安全生產教育;

5、負責向乙方提供生產材料、生產場地、生產用水用電(費用由乙方負責)

6、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並負責進行圖紙交底。

五、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須配合和服從甲方項目部的管理,服從甲方指派的現場人員的協調,並有義務配合監理、設計單位、質量、安全監督部門的管理工作;

2、乙方負責定期對其僱傭工人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對其僱傭工人的安全負直接責任;

3、負責對其僱傭工人的現場設備操作規程及生產工藝的培訓,保證執行操作規程和生產工藝;

4、乙方負責為其僱傭工人辦理工傷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5、乙方在勞務工進入生產現場的2日前向甲方提供勞務工的名單、附身份證複印件(交原件核對),作為甲方發放基本勞務費的依據;

六、付款方法:

(1)每月的10號前按支付實際出勤人數勞務費;

(2)甲方付至合同勞務費工程款的80%後,不再支付勞務費,工程款項待項目及甲方驗收合格後,雙方結算確認後30天內付至結算價的95%,留5%作為保脩金,保修期為2年,以竣工報告為準。每次支付工程款先扣除已發付基本勞務費及其他扣款、罰款等費用。

九、爭議解決條款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先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條款:

1、本協議及其履行不構成甲方與乙方工人之間產生勞動關係的證明,乙方在甲方指導下直接管理工人,工人因工資發放、人身損失等產生的糾紛概由乙方自行處理,如導致甲方直接或間接承擔相關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2、本協議壹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自雙方簽章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起正式生效,至乙方提供的勞務服務結算完畢,本協議自動失效。協議附件包括乙方代表身份證複印件。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子問題開始}外包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員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立勞動關係,保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款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合同中法定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2、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為 個月。其中試用期 個月,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自行終止勞動關係。如甲方生產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續訂合同時不在實行試用期)

3、 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上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乙方的工作時間,依其工作性質按下列第一或第二款確定:

1、實行標準時工作制

每週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乙方上下班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甲方採用集中工作、集中輪休、集中休息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二)乙方按甲方的內部制度規定,享有休假和福利待遇。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前未工資發放日;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第 款確定:

1、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同崗位的80%.

2、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按崗按績效取酬。

3、甲方實行計件工資的崗位,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4、甲方實行工資承包的崗位,乙方的工資按照甲方用人部門的承包協議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製訂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保護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七、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即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已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合同期限的;

3、勞動合同職業培訓教育網司與職工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4、在合同期內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

5、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們法院宣告死亡和失蹤的;

6、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7、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8、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乙方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經常遲到、早退和有曠工行為的;

3、故意違反操作規程,給公司生產設備和生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的;

4、嚴重失職,徇私舞弊,或以崗位便利謀取私利對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影響和損失的;

5、偷盜公司財物或涉毒、賭博被查處的;

6、行兇打架、或以暴力傷害他人的;

7、請人代工的;

8、在崗員工兼任第二職業或從事經營活動為自己創收謀利的;

9、以弄虛作假手段建立勞動關係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或不接受崗位調整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的,可依法定程序裁員,裁減人員自裁剪之日起,其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符合第七條第(三)款條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員工本人要求解除除外);

5、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公司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法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九)當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後,經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由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向公司人事部門申報審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

八、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工傷、生育保險。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婚喪假、女工孕、產期待遇以及接觸和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經濟補償金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及因工或因病死亡應享受的待遇均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住院或因工負傷醫療期的待遇按國家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 由於當事人乙方的過程,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過錯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二)當事人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利用,在取得有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擔責任。

(三)乙方由於工作或生產的需要,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崗位或者專業技術培訓的,當乙方違反培訓協議時,按培訓協議條款執行。

(四)在公司涉及公司祕密和關鍵技術的核心崗位的員工解除勞動關係後二年內不得從事與公司相同職業的工作,公司二年內以本地最低工資按月支付保密費。如果乙方在保密期內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追究連帶賠償責任。

十、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甲方應將企業規章制度明確告知乙方。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依法訂立後,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雙方協商簽訂的培訓協議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具有同等約束效力。

十一、因乙方擅自離職,致使公司重要文書和法律文書無法當面送達時,按地址 郵編 收信人 當面送達。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合同鑑證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