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社保的年齡限制是多少
社保糾紛2.61W
《社會保險法》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主體包括用人單位僱傭的職工、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保的前提應該是合格的勞動者,一般認為18週歲以上的自然人才是合格的勞動者,但是《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因此繳納社保的最低年齡應該是16歲。
《社會保險法》還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因此繳納社保的最高年齡應該是法定退休年齡前。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七條
十八週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週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
《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民法典》第十八條,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社會保險法》還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因此繳納社保的最高年齡應該是法定退休年齡前。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七條
十八週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週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
《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民法典》第十八條,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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