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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醫療補助金需要什麼條件

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須同時具備以下各項: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用人單位已依法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
(二)勞動者患病或所受傷害已被依法認定為工傷;
(三)勞動者因工緻殘,已由勞動能力鑑定部門鑑定為五級至十級傷殘;
(四)勞動關係經以下兩種法定情況而解除或者終止:
①五、六級傷殘的勞動者本人提出;
②七級至十級傷殘的由勞動者本人提出或者其勞動、聘用合同期滿;
(五)支付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後,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職工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後,工傷保險關係終止。

領取醫療補助金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鑑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