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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社保如何界定

不能一次性繳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轉入户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15年,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並將個人賬户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其次,用人單位主動為職工辦理一次性繳費的各時段繳費標準按各地當年確定對應時段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當年沒有繳費基數和比例的按當年定額標準執行)計算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各地的社保一次性繳費標準是不一樣的,建議大家撥打社保電話諮詢。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一次性社保如何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