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哪裏管轄2021
一、勞動仲裁哪裏管轄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如果在用人單位和員工之間發生了糾紛的話,這種情況是需要在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局申請幫助的,申請勞動仲裁自己不需要花一分錢,但是要有足夠證據,在仲裁程序正式開始之前會有一個調解,調解成功就不需要再進入仲裁了。
二、勞動仲裁管轄權異議怎麼提出
可以對勞動仲裁提出管轄異議。
仲裁委的管轄範圍:勞動爭議案件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勞動合同履行地為勞動者實際工作場所地;用人單位所在地為用人單位註冊、登記地,用人單位未經註冊、登記的,其出資人、開辦單位或主管部門所在地為用人單位所在地。
提出期限:如果申請人發現仲裁委不具有管轄權,則可以在答辯期滿前書面提出管轄權異議申請,該期限一般為10天。當事人逾期提出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當事人因此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申請撤銷。
審查處理:當事人提出管轄權異議後,仲裁委應當進行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移送至有管轄權的仲裁委,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三、勞動仲裁程序需要多久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勞動爭議仲裁管轄明確當事人應當到哪一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由哪一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的法律制度。勞動爭議仲裁管轄應當根據方便勞動爭議當事人仲裁,方便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案件的原則確定。
-
勞動仲裁期限時效是怎樣的?
一、勞動仲裁的時效期是多久《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但是《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的一年時效並非絕對。在一定條件下,超出一年仍然可以申請...
-
仲裁管競業限制補償金嗎
仲裁管競業限制補償金,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
-
勞動仲裁對用人單位有什麼影響
律師解析:勞動仲裁對公司有以下影響:1、公司需要依法參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組織的仲裁;2、按照規定的期限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3、公司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按照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
-
工傷能否算勞動爭議
律師解答:是的。律師解析:是的。一般情況下應先認定為工傷並作出勞動能力鑑定後再進行仲裁,因為傷殘等級是計算賠償費用的主要依據。1、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2、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