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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能辭退拒絕加班的職工嗎

在我們周圍好很多企業由於自身生產經營的需要,以及一些特殊情況,需要員工加班來完成工作任務。這裏我們需要了解一下企業加班兒的前提條件,首先是得經過企業或者工廠員工本人同意的。

單位能辭退拒絕加班的職工嗎

關於加班的時間我國的勞動法也是有相關的規定的,用人單位或者工廠如果確實由於訂單或者急迫的工作任務,必須加班才能完成的,那麼也要先徵得工人的同意,如果工人同意加班,那麼才可以加班。

一般按規定加班的時間在一小時。根據企業或者工廠的特殊情況,一個小時時間不夠的情況下,在保正企業工作的員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的時間每天不得超過三個小時。但是每個月的加班時間總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個小時。如果是沒有徵得員工同意的情況下,用人單位與企業員工協商加班的理由,她是可以拒絕加班的。

在非特殊情況或者緊急任務下,公司要求員工加班,員工有權拒絕。公司以員工拒絕加班為由給予處分或解僱的是一種違反勞動法規定行為。

對於單位能否辭退拒絕加班的工人這個問題,回答是肯定的,公司不能辭退拒絕加班的員工,如果企業辭退不加班的員工。員工的立場一定要堅定。不能説是公司威脅你,你就放棄。直接向有關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進行起訴就可以。不懂如何起訴的,可以進行法律諮詢。但是企業在沒有徵得員工的同意的情況下,也是不允許安排員工隨意加班。按照我國的法律法規,企業或者工廠要求員工加班,是要徵得員工同意的。因為加班需要佔用員工的休息時間,加班的情況也要員工自願,這也是員工拒絕加班應有的一項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