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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拖欠工資如何定罪

勞動者報案後,公安機關通關立案偵查,收集相關有罪證據,證實該單位應當以惡意欠薪罪定罪處罰。惡意欠薪罪的立案標準:

惡意拖欠工資如何定罪

1、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也就是説當事人基本上有支付勞動報酬的能力但以各種理由拒絕支付;

2、數額較大,對於數額較大的具體定義還未明確規定,一般涉及數額為5000到10000的均可以被認定為數額較大。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標籤:定罪 拖欠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