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星期六算加班嗎
一、疫情期間星期六算加班嗎?
一般星期六也在工作的話就算加班,加班費的計算依據如下: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單位不發加班工資怎麼辦?
1、首先勞動者應先固定證據,收集好自己確實出勤上班活在家上班的證據,如工作記錄、打卡考勤記錄、公司通知等等
2、向勞動局和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解決
3、投訴未果的情況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國家有關部門及時的出台了疫情期間勞動關係方面的一些規定,但並未規定疫情期間的加班費就要高於平時的加班費。而且公司如果明確規定疫情過後可以安排補休的,除了法定節假日之外,其他時間段內安排過補休的就可以不付加班費。
三、疫情期間因拒絕加班被單位辭退的怎麼計算補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不能以疫情為由就隨意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這無論是在疫情期間還是平時的工作過程中都是不允許存在的。而且,除了一些必要的工作崗位之外,像其他的用人單位,在疫情期間也沒有權利強制安排職工加班。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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